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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焦点:员工工龄不是壁虎的尾巴 怎能砍断?
资讯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0-2-4 被浏览次数:300次

    2007年下半年,华为公司一场沸沸扬扬的“7000员工自愿请辞 工龄买断”事件闹的全国皆知。以该事件为信号弹,上至大型国企,下至小型民营,众企业摩拳擦掌花招百出:买断工龄、劳务派遣、变相裁员,与劳动合同法的博弈逐渐激烈化,一场“企业VS新《劳动合同法》”的暗战就此打响。

    员工的工龄难道是“企业”这只壁虎的尾巴?用钞票打成一把刀切下去,就真的可以让企业逃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责任,从此一劳永逸,轻松自在?

    华为喊冤:这可是价值十亿的金剪刀啊!

    早在2007年8月,华为公司的“大辞职运动”就拉开了序幕,一批华为子公司的员工被要求重签劳动合同,工龄从零开始计算。紧接着华为公司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工龄在8年以上的员工可辞职后再上岗,从老员工变成“新人”,同时获得一笔补偿金。“辞工门”事件由此深化,华为公司一度有6000多名员工通过辞职程序成为“新人”。

    华为公司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这样阐述“辞职”人员的构成:其中3000多人是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员工。这些员工大都与总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工作地点却在子公司,因此有必要调整。这次华为公司通过“辞职”行动,让这些员工以“新人”身份重新与子公司签合同,工龄从零开始计算。

    另外3000多人是工龄在8年以上的老员工,按照公司10月8日出台的《补偿规定》,他们可以“自愿辞职、竞聘上岗”。目前这些人已完成了竞聘上岗手续,其中有10余人因能力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不再聘用。另有70余人因病休、退休、个人原因等离开公司。其余人全都和以前一样回到公司上班。

    华为公司认为,他们这次行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另外,让子公司的员工重新签合同则是为了理顺劳动关系。

    社会质疑:旨在规避法律

    但是,华为公司“旨在激发公司活力”的说法引起广泛质疑。不少网友不依不饶地表示,激发企业活力、理顺劳动关系的方法很多,为何偏偏选择“切断工龄”?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称,华为公司此举的着眼点显然是“工龄”二字,而非其他。因为即将于2008年元旦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同一单位工龄满10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刘兴桂认为,华为公司很有可能是担心将来老员工会增加用工成本,因此才想出了这个“以旧换新”的规避方法。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说,华为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一直比较“超前”,华为公司似乎担心新法实施后,裁员自由受到限制,老员工成为甩不掉的“包袱”,影响公司的新陈代谢,因此才赶在新法实施前“买断”老员工的工龄,便于将来自由调整。

    华为此举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之间全国上下大小企业纷纷效仿,有好事者还给这一做法起了个学院派的名字——“华为模式。”

    切断壁虎尾巴的远不止华为一家

    事件一

    元旦期间,本是家家户户欢度节日的喜庆日子,而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几百名员工却高兴不起来。年前,该公司解聘了大批员工。“虽然公司说是走过场,解聘后可以续签新合同,可签了新合同,我们的工龄就‘归零’了。这么折腾为了什么?说与1月1日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无关,打死我们也不信。”2007年12月29日,记者在该地采访时,许多员工这样对记者说。

    2007年12月27日8时,张延涛像往常一样来到小车队上班。这天,由于大雪阻路,同事们来得都比他晚。他习惯性地擦了擦那台有着兄弟般感情的4700越野车,回到了司机休息室。

  同事们很快都来了。不久,值班室的电话响起来,工作人员转达公司领导的指令:“都不要走,一会儿领导来给你们开会!”

  公司领导开会的内容其实是代表总公司发布一条决定:“公司决定你们被解聘了!”这一决定把18名小车队司机吓了一跳。不过,这位领导又说解聘只是走一下过场,公司会马上与他们重新签署一份聘用合同,并称所有解聘以及继续聘用的手续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履行完毕。

    宣布这一决定的是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隆盛源电力抢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朴明海。

    司机宋光波对记者说,听完这一消息,18名小车司机都“傻眼了”。

  今年45岁的张延涛,被同事们尊称为张师傅,他说他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张师傅对记者说,“我就符合这个条件!”

  据介绍,张师傅是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元老级职工,1997年公司筹建时,他作为第一批聘用人员被招聘到司机岗位,如今已经在小车司机岗位工作了10年,公司的兴衰荣辱已经与他的命运息息相关,而他的喜怒哀乐也都难以与公司分离。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随着公司的这一决定烟消云散,因为他们知道,新的《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解聘,续聘,这么一折腾,他们的工龄就“归零”了!十多年的奉献打了水漂。

  可是,被“归零”的还不只是小车队这18名司机。据知情人透露,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公司七八百名职工中,有近二分之一的聘用人员面临这种“下场”。

    公司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大唐公司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具体人数只有公司上层领导和核心部门掌握,但保守计算至少有三四百人,大约占公司全员的二分之一。据记者了解,被大唐公司解聘的人员,大部分签署了解聘协议后又续签了新的聘用合同,实现“就地安置”;还有一部分员工被解聘后以“转岗”的名义续签了劳动合同;只有少部分员工被真正意义上解聘了。

    当被追问大唐公司此次大规模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意欲何为,是否是为了规避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时,公司负责人回答:“无可奉告。”

  当大唐公司小车队18名司机交出钥匙转身离去的时候,他们留下的仅有一句话:“法庭上见!”

    事件二:

    迷惑的工会主席

   “我是厂里选出来的工会主席,刚开展工作不到半年,厂方就说我的合同期满了,要我离职,这合理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民生工业区的龙钻纸品厂工会主席胡海龙拿着一沓资料来到报社咨询记者。这已经是该厂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第三次卷入“工会风波”。

    原来7月1日,胡海龙等一批老员工已经和工厂签订了一份协议:工厂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买断员工工龄,以胡海龙的12年工龄计算,他只能拿到6000元。当时,员工们普遍认为补偿过低,不同意签协议。“老板要求我们马上签字领钱,否则马上走人,分文不给,因此很多人不得不签下了协议。”胡海龙说。

    胡海龙给记者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证,上面显示他已经在工厂工作了12年。按新版《劳动合同法》规定,厂方应该和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新法即将实施之际,胡海龙却要离开工厂。

    焦点:买断工龄

    员工:担心分文难取遂签新合同

    厂方:工人罢工威逼结算工龄

    对此,龙钻纸品厂从事人事工作的陈小姐表示,工厂当时确实和工人们进行过协商。“工人们以罢工威胁老板和他们结算工龄,不然我们也不会拿出这么多钱来给他们啊。”陈小姐说,“工人们原来要求是800元一年,但老板给不起,最后就协商成500元。”当记者问及其是否知道买断并不意味着工龄归零,再签订合同后,工龄还是会连续计算时,陈小姐则说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华为等公司也是这样做的啊,只不过他们赔的钱比我们多,工人才没有意见罢了。”陈小姐说。记者致电工厂相关负责人时,却被告知已经回台湾,暂时不能接受采访。联系公明街道总工会,工作人员以领导下乡为由婉拒。

    然而,胡海龙等工人却对记者说,他们当时要求拿回的只是加班的工资,没想到工厂要求把工龄一起结算,一些工人担心僵持下去,会分文难取,所以就接受了厂方的条件。

    据悉,买断了员工工龄以后,龙钻纸品厂又重新和工人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在胡海龙的劳动合同上,记者看到:双方约定的劳动期限为2007年7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劳动报酬为:底薪750元,固定加班工资500元。而在未签订新合同之前,胡海龙的工资条上明确注明底薪是1200元,也就是说,厂方只是将原来的底薪一分为二了。而且,根据约定的工作期限,年底一到,工厂要求原本工龄较长的工人走人也就名正言顺了。

    点评:

    强迫员工买断工龄企业违法

    华为“辞职门”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不少人指责华为此举存在“逃避社会责任”之嫌。有人认为,华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从道义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讲,这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不但有损企业的良好形象,更会伤了员工的心,也必将降低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带有一定的‘故意’成分。”

  针对要员工买断工龄的问题,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调研员李长保表示,所谓“买断工龄”的说法根本不存在,工龄是买不断的,企业强迫员工买断工龄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当初企业改制时通过支付补偿金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的做法是政策允许的。

    有分析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企业强迫‘买断工龄’此举是为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的规定。企业担心老员工都捧起了‘铁饭碗’,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活力,才出此‘对策’。”

  但是,企业的这种做法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有法律人士分析 ,“此举并不能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想切断员工工龄的连续性,必须是员工离职,包括办理工作交接、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保、办理失业手续、转移个人档案等等。集体辞职后的员工只要竞聘成功,这些‘离职’员工已经工作的年限并不能一笔勾销,而是要连续计算。那么未来,等他们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后,他们仍然可以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赖诗卿副厅长近期同样表示:各企业不可能通过“买断工龄”的方式规避法律,《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10年怎么界定,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将会作出规定,但绝不会是企业通过突击裁员、再返聘就能买断的。

    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培养国家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买断工龄”的做法,无疑对企业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一种毁灭性的破坏。有学者指出,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促进人才长期竞争机制形成的基本平台,它不仅能够保护劳动者通过长期的学习与锻炼形成自己作为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而且可以促进企业通过培养人才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这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可以实现国家的竞争力。

编辑:李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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